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线.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97号)许可,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79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490.3797万股,每股面值1元,自2022年8月1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法定代表人:于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钦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钦辉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于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钦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钦辉
b证券代码:001330 证券简称:博纳影业 公告编号:2022-011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开云体育 开云平台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于冬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住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住所以及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指定人员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4.1 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2022年7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及其他关于季度报告披露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382.97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四)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基于募投项目实施的需要,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新增全资子公司上海博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博纳”)作为募投项目博纳电影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6,000.00万元向上海博纳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借款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由公司与上海博纳、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他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五)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进行调整。
(七)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2年11月15日(周二)召开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001330 证券简称:博纳影业 公告编号:2022-012号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陶云逸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7,450.00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932.97万元的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6,000.00万元向上海博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一步提高其使用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事项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项目建设推进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而进行的调整,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促进公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目前被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偿债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调整担保额度事项的有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调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事项,并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住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9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4,903,79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5-3号),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09,961.5187万股变更为137,451.8984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人民币109,961.5187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37,451.8984万元。公司已于2022年8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正式上市。
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此外,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公司拟将住所由“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16楼1609室”变更为“新疆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高铁区北路99号7层705室”(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住所、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指定人员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450.00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932.97万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9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74,903,797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5.03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382,766,098.91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3,221,177.07元,已由承销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5-3号《验资报告》。2022年8月29日,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法人主体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截至2022年8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累计金额为7,450.00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7,450.00万元置换上述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5-113号)。
截至2022年8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累计已支付发行费用932.97万元(不含税金额),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932.97万元置换上述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明细如下:
上述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5-113号)。
根据招股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即“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向中的全部或部分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先期进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7,450.00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932.97万元,符合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安排,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本次置换与公开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7,450.00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932.97万元的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5-113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博纳影业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博纳影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无异议。
4、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上海博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博纳”)作为募集资金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博纳电影项目的实施主体,其余项目实施主体不变。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上海博纳借款96,000.00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并在借款完成后,由公司与上海博纳、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97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74,903,797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5.03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382,766,098.91元,减除发行费用139,544,921.8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243,221,177.07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天健验[2022]5-3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本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如下:
三、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及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为了满足项目实施的需要,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募投项目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博纳作为实施主体。同时,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96,000.00万元向上海博纳提供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他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上海博纳将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经营范围:电影发行;演出经纪;营业性演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实业;咨询;管理;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 布;广告制作;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艺美术品及礼仪 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品牌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专业设计服务;版权 代理;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是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决定,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时还有利于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的业务优势、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也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以提供借款的方式投入全资子公司上海博纳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要求,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以提供借款方式向上海博纳投入的募资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及上海博纳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有效监管。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6,000.00万元向上海博纳提供借款,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博纳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6,000.00万元向上海博纳提供借款,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开云体育 开云平台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所属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97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74,903,797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5.03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382,766,098.91元,减除发行费用139,544,921.8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243,221,177.07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天健验[2022]5-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和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如下:
由于募集资金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及进度推进,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的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产品进行评估,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不得影响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提交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等品种,且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属于低风险品种,但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严格筛选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
2、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募集资金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资金回报,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一步提高其使用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运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4、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1330 证券简称:博纳影业 公告编号:2022-017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2022年前三季度可能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线日的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2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2年9月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本期计提2022年前三季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3,825,356.03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12.08%,具体明细如下表: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对于实物存货,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尚在开发制作中的影视作品,结合项目题材、开发进度、库龄时间、政策导向、意向销售等多因素判断可回收金额及减值迹象;对已上映影视作品根据当年销售及未来预期销售情况判断可回收金额及减值迹象,若上述影视作品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基于商誉减值测试目的,需要将整体商誉划分为两部分:核心商誉和因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而形成的商誉。对于核心商誉,应按照商誉减值测试的一般要求进行处理;对于因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而形成的商誉,随着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转回而减少所得税费用,该部分商誉的可收回金额实质上即为减少的未来所得税费用金额。则随着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转回,其可减少未来所得税费用的金额亦随之减少,从而导致其可回收金额小于账面价值,因此应逐步就各期转回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计提同等金额的商誉减值准备。
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公司通过比较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公司即认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公司不再合理预期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资产的账面余额。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43,825,356.03元,减少公司2022年1-9月合并利润总额人民币43,825,356.03元,已计入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合并财务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2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为126,908,633.0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206,966.56元,并相应减少了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为公司财务部门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者注意风险。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出现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含对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请者注意担保风险。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纳影业”或“公司”)拟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对外担保额度授权基础上调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调整后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2.60亿元。
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公司及其他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455,02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其中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公司及其他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该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调整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子公司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额度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负责对外担保事项的具体实施。
股权结构: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Bona Film Investment Company间接持有博纳影视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纳娱乐”)100%的股份。
经营范围: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发行;电影摄制;经济信息咨询;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版权代理;产品设计;影视策划;模型设计服务;公关活动策划;销售玩具;销售食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核查,被担保方北京博纳影业集团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影发行;演出经纪;营业性演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实业;咨询;管理;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设计、代理; 广告发布;广告制作;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艺美术品及礼 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品牌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专业设计服务;版权 代理;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核查,被担保方上海博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影院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承办展览展示;代理、发布广 告;接受委托代售门票;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销售日用品、医疗器械(限I类、 II类);文艺表演;销售食品。(“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 所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者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或者 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文艺表演、销售 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